通知|2020年咸阳市中小学放寒假时间确定了!

焦点节奏感 2020-01-02 16:18: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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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咸阳市教育局发布关于做好全市中小学、幼儿园期末教育教学工作和2020年寒假有关工作通知如下:

近日,咸阳市教育局发布关于做好全市中小学、幼儿园期末教育教学工作和2020年寒假有关工作通知如下:

一、放假时间

全市小学于2020年1月12日(农历十二月十八,星期日)起放寒假,初中和高中阶段学校于2020年1月19日(农历十二月二十五,星期日)起放寒假。全市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寒假2020年2月8日(农历正月十五,星期六)结束, 2月9日(星期日)报到,2月10日(星期一)正式上课。

各县市区及中小学校要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放假和开学,不得擅自调整放假和收假时间。各级各类幼儿园在幼儿减少的情况下,可参照小学放假时间,安排保教人员轮流休息。

二、认真做好期末考核总结工作

各县市区和中小学校、幼儿园要抓紧本学期期末的最后时间,按时完成各学科教学工作任务,扎实做好教育扶贫、控辍保学等重点工作,确保各项工作年度目标任务圆满完成。要对本学期教育教学、教育扶贫等工作进行全面总结,认真做好教师的绩效考核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、学籍档案完善工作。要切实组织好期末复习工作,结合县、校实际组织好期末质量检测考试,科学命制试题,加强考务管理,重视质量分析,为下学期改进教学薄弱环节提供依据。

三、合理安排好学生假期生活

(一)切实加强安全工作。放假前,各学校要通过安全教育课、家长会、致学生家长书信等方式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。要对校园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大检查,及时做好校舍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和维护工作,消除各种隐患,确保校园安全。假期间,要利用通讯工具、电子设备等督促指导家长切实履行监护职责。要高度重视节假日期间值班工作,严格落实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。要完善应急工作机制和处置措施,畅通信息渠道,遇有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,立即请示报告,快速反应,妥善应对,高效处置。

(二)落实各项减负要求。各学科教师要严格控制学生假期作业量,提倡布置活动性、实践性家庭作业。寒假期间,严禁中小学校违规办班、补课,在职中小学教师一律不得组织或者参与学生的有偿家教活动,严禁学校为违规办班、补课提供场所。严格执行省教育厅《关于做好中小学假期有关工作的通知》(陕教基二办〔2019〕4号)精神,假期如有确需补课的高中毕业班级,要按照规定程序实行审核报批管理,报市教育局备案,并向学生和家长公告补课信息及各级监督电话,主动接受社会咨询和监督。

(三)教育引导学生合理安排假期生活。要加强家、校联系,学校、班级要与学生建立通畅的联系方式,及时了解学生放假期间的学习生活情况,指导家长做好家庭教育工作。引导学生在假期间积极开展社会实践、社会调查、社区志愿服务等健康向上的活动,积极弘扬传承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,培养社会担当和责任意识,度过一个文明、安全、快乐的寒假。

四、提早做好新学期开学准备工作

各县市区和学校要提早安排下学期开学各项准备工作,明确职责分工,做好后勤保障及新课本到校工作。收假前,要对教室、宿舍、学生食堂等重点部位进行通风换气和消毒,做好食品采购和食堂从业人员培训,确保中小学校顺利开学。义务教育学校要利用过春节的有利时机,积极开展对在外务工的适龄辍学学生的动员劝返工作,巩固提升控辍保学成果。

来源:咸阳市教育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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